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42号),现将公告调整后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容予以通告。
请各有关强制管理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按照《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内容通过广东省强制检定管理平台申请检定。
咨询电话:0663-6626099(工作日)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42号.pdf
2.广东省计量强制检定管理平台使用手册(企事业单位).doc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