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42号),现将公告调整后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容予以通告。

  请各有关强制管理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按照《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内容通过广东省强制检定管理平台申请检定。


  咨询电话:0663-6626099(工作日)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42号.pdf

  2.广东省计量强制检定管理平台使用手册(企事业单位).doc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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