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我局于7月13日至7月22日,对各镇(场)的上半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此次检查评估由黄志存副局长带队,采取现场查看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全县15个镇、3个场司法所进行检查,每个镇(场)随机抽查1个村(社区),共抽检18个村(社区)和18个村民。
本次检查采取现场查看和问卷调查方式,检查内容包括村(社区)有无公开悬挂《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放置法律顾问台签、检查《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日志》的记录情况,律师服务时间是否达到每个月到村(社区)服务8个小时、2020年上半年是否举办法制讲座,讲座课件有无在司法所备案、律师对村(社区)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问题是否能及时回应和提出法律意见,村委会干部、群众和司法所对担任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评价等内容。
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从2015年开展至今仍有部分法律顾问与镇政府和司法所沟通联系不够密切,除了交台账日志,没有更多的沟通;二是部分司法所仍缺少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大局观;三是大部分村民对法律顾问工作理解不到位,甚至不知道有法律顾问存在。同时,也有部分律师做得比较好,例如圣桥所李勇彬和榕江所刘成楷等律师在驻村工作中非常用心,受到司法所和村社区的高度肯定。
针对发现的问题,黄志存副局长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各驻村法律顾问应定时到镇(场)司法所汇报近期为村社服务情况,加强沟通,取得镇政府、司法所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各镇(场)司法所应组织协调法律顾问、各村(社区),采取适合各村(社区)的方式到各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重点宣传适合于当地村民村况发展的法律知识,法律案例,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提高村民法律意识、维权理念和村民对法律顾问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