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不断强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3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视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在“惠来司法”微信公众号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家谈”专栏,2021年,转发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推文共计7篇。
二、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及落实依法治县、依法行政要点的简要工作概况及亮点
2021年,我局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学习贯彻新出台法律法规的情况
7月26日,邀请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团委、妇联等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群众代表,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9月6日,组织社区矫正管理股全体工作人员、各司法所长及社区矫正业务骨干集中学习《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2021年,在“惠来司法”微信公众号转发《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关推文共计29篇,设置“一分钟带你了解民法典”“漫画民法典”专栏,转发学习《民法典》相关推文共计94篇。
四、2021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月8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关于我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2月21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关于《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的汇报,扎实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3月1日,在中共惠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署会上作依法治县重点工作汇报以及部署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3月18日,筹备召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协调会议,深入研讨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切实解决好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出谋献策。3月23日,筹备召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座谈会议,向市综合行政执法调研组汇报我县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与有关单位进行座谈交流,为推动落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相互借鉴、经验共享、共同研讨。6月25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关于《惠来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汇报,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9月2日,筹备召开中共惠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汇报我县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研究依法治县各项工作。12月3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贯彻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迎接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部署动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12月15日,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贯彻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迎接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部署动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依法治县各项工作。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推动我县各镇人民政府从2021年3月1日开始以自身名义行使相关行政执法职权(侨园镇人民政府自2021年5月1日开始),实行镇综合行政执法,实施335项执法职权事项,完善政府职能。9月10日,印发《惠来县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协调制度》,进一步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机制。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常驻县司法局协助处理法律事务,为促进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增强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企业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
2.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21年,县政府制发《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惠来县普查在册在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细则》《惠来县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3个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提交县政府审议之前,按程序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发之后,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关,注重审查质量,2021年,共出具规范性审查意见书7件。
(4)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做好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函》,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梳理是否存在违反新《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印发《惠来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函》,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凡涉及计划生育内容、可能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或者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一致、不衔接的,以及以国务院已废止的条例为依据的,均纳入清理范围。经梳理,没有发现需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决策程序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5)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程序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常驻县司法局协助处理涉法律事务,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提供法律意见。2021年,共对604件政府决策事项和其他征求意见稿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6)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在制定《惠来县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年)》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过程中,严格把好合法性审查关,按规定出具审核意见。
4.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7)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畅惠来”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惠来事”APP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2021年3月1日起,全县各镇人民政府实施283项行政处罚和52项行政强制职权事项。3月,召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协调会议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座谈会,深入研讨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切实解决好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出谋献策。9月,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工作会议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惠来县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协调制度》,制定综合执法分工配合和案件移送制度,建立镇与县直执法部门行政案件移送机制。
(8)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办为期4天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共351人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2场次,共有309名人员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印发《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下放职权目录等材料上墙公示的通知》,要求各镇将下放事项目录和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和行政检查流程图等材料上墙公示。
(9)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初步落实。全县35个行政执法单位全部进驻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各执法部门能够及时、全面公开执法信息。2021年,执法公示平台录入“双随机”行政检查204宗、行政处罚162宗、行政许可7796宗、行政征收16宗、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12份。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
(10)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印发《惠来县司法局关于协助提供建设揭阳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有关信息的函》,要求全县各执法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协助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省市行政执法“两平台”对接工作。
5.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11)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警监测,压实社会矛盾纠纷管控和化解责任。加强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并逐宗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加强调处化解。2021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数共计559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数共计63件,调解纠纷897件,调解成功884件,调解成功率为98.55%。
(12)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在惠来县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发挥调解在诉讼程序中的“分流阀”作用,减少“诉累”。设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选派优秀调解员参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选派人员参加全市司法所长暨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班,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全力打造个人品牌调解室“老胡调解工作室”。重视律师在调解中的法律专业作用,吸收律师作为惠来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纳入“以案定补”范围,发挥其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13)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模板和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并向群众发放“行政复议一纸通”宣传资料。在“惠来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惠来县司法局关于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我县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印发《惠来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切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起草《惠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操作规程》,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启用惠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的公告》,以县政府名义出具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加盖惠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2021年,我局作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件,受理9件,办结7件,作出维持决定3件,作出撤销决定1件,申请人撤回2件。
(14)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印发《惠来县司法局关于建立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行政应诉工作主体责任,及时掌握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2021年,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数量为7件。
6.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15)深化政务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2021年县政府制定的《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惠来县普查在册在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细则》《惠来县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3个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完善执法信息公开程序,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及“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由案件承办单位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行政执法结果进行录入及公示。
7.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
(16)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印发《惠来县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指导督促县各有关单位按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协调推进各镇(场)、县直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督促作用。
(17)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印发《2021年惠来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及学法考试和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加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政府法律顾问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2021年,各镇人民政府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人员到位91人。我局从事行政立法、行政复议应诉、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人员均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定期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学法。
(二)存在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行政裁决工作体系有待完善,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行政裁决队伍人才缺乏,业务能力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全领域执法的要求。二是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行政复议队伍力量、办案场所、装备保障仍有完善空间。三是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点工作有待完善,《法治惠来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6年)》编制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当中。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统一审查机制,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对各地各相关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2.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等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积极作用。制定与人民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3.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实施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优化县政府本级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处理程序。加强对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工作保障,加强人员队伍的培训,探索完善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复议应诉工作制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行政应诉工作队伍。
4.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5.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业务指导。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统一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法律化。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6.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开展执法案卷检查常态化,结合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法治揭阳建设评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和其他督察工作。发挥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7.进一步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建立完善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裁决程序。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行政裁决队伍建设,强化案例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裁决能力。
8.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点工作。谋划编制起草《法治惠来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6年)》。贯彻落实《揭阳市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实施方案(2020—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