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19年11月19日至12月30日,揭阳市审计局对柯勤忠同志任惠来县审计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揭审农报[2020]7号)和整改函(揭审整改函【2020】8号),报告和整改函中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惠来县审计局高度重视,召开局班子会议讨论研究,修订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人员清理往来款项,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报销部分公务接待费未能完备报支资料”的问题,对照审计意见,于2020年7月修订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二.关于“超限额使用现金394618元”的问题,主要发生于2016年12月前,之后逐步规范。对照审计意见,认真进行自查对照,于2020年7月修订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现金结算、管理行为。

      三.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主要发生于2015年12月前。对照审计意见,认真进行自查对照,并要求财务人员今后应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规范核算。

      四.关于“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的问题,根据审计意见,组织相关人员,对“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账户进行清查清理,对应交财政专户款200元已上缴财政非税户;财政周转金180000元已与县财政进行对账,属长期应付款,暂挂账;工业总公司30030元是向其购办公楼余款未付(未办证扣款),应暂挂账。对“其他应收款”中福寿安康险、代垫住房款经清理核实,属应列支出款项,按规定程序转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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