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切实把我县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实施条例》、《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惠来县第六批不可移动登记单位的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对申报资料进行调查审定、现场勘察、核准公示等程序,现公示期满无收到任何异议,同意将石古村“吴党娣烈士旧居”等革命遗址列为惠来县第六批不可移动登记单位(名单见附表),请惠城镇人民政府、葵潭镇人民政府、四香店坑村、林樟村、石古村、圆墩村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管理保护措施。
附:惠来县第六批不可移动登记单位名录表
惠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月26日
抄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人民政府、惠城镇人民政府、葵潭镇人民政府
附:
惠来县第六批不可移动登记单位名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