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石古村“吴党娣烈士旧居”等列为惠来县第六批不可移动登记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切实把我县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实施条例》、《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惠来县第六批不可移动登记单位的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对申报资料进行调查审定、现场勘察、核准公示等程序,现公示期满无收到任何异议,同意将石古村“吴党娣烈士旧居”等革命遗址列为惠来县第六批不可移动登记单位(名单见附表),请惠城镇人民政府、葵潭镇人民政府、四香店坑村、林樟村、石古村、圆墩村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管理保护措施。

       附:惠来县第六批不可移动登记单位名录表

惠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月26日

       抄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人民政府、惠城镇人民政府、葵潭镇人民政府

        附:

  惠来县第六批不可移动登记单位名录表

序号

名称

年代

类别

保护

级别

地址

备注

1

石古村“吴党娣烈士旧居”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未列级

惠来县惠城镇

石古村内

2

圆墩村“黄陈娘烈士旧居”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未列级

惠来县葵潭镇

圆墩村内

3

林樟村“赤花剧社活动旧址”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未列级

惠来县惠城镇

林樟村内

4

四香店坑村“八位烈士墓”

中华民国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未列级

惠来县惠城镇四香店坑村后坑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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