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场)文化站:

       现将《转发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揭市文广旅体局〔2020〕28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文化站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成立工作小组(7月20日前上报),于7月底前按照综合文化站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将评估数据录入“广东省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系统”,并按要求在系统中提交佐证材料,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将于8月初开始对各地综合文化站填报资料进行初核和初评。



惠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7月15日       



附件:

惠文广旅体〔2020〕23号附件:揭市文广旅体〔2020〕281号  转发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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