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惠来县第五批不可移动文物的申报评审工作,经各村申报、通过调查审定等程序,最终核准公布惠来县第五批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单位推荐名单(共1处,见附表),现予公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7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文化遗产股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程序正式公布。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
联系人:曾广文,联系电话18923556897。
附:惠来县第五批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单位名录表
惠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1月9日
附:
惠来县第五批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单位名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