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切实把我县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实施条例》、《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惠来县第六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申报评审工作,经各村申报、通过现场核查、资料审定等程序,最终核准公布惠来县第六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登记单位推荐名单(共4处,见附表),现予公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7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文化遗产股提出;如无异议, 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程序正式公布。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1月25日
联系人:曾广文,联系电话18923556897。
附:惠来县第六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登记单位名录表
惠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月19日
附:
惠来县第六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登记单位名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