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的要求,我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对25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划定,由文物所在镇文化站、村干部、文物所有人等相关人员现场对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指定,经实地坐标定点划定形成保护范围(附件一)及建设控制地带平面图(附件二),通过组织县文物专家对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平面图进行评审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本机关提出。
联系人:曾广文 联系电话:1892355689
附件一:惠来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名单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