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月6日受理惠来潮玩文化有限公司提出(£歌舞R游艺)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8日共10日。
申 请 人:邓焕彬
场所地址:惠来县隆江镇创兴南路3号商务楼三楼
经营范围:游艺娱乐场所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8186896 传真:8186897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来县惠城镇连城路262号
邮 编:515200
惠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