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卫生院(分院),局直属有关单位,各民营医院:
为加强我县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犬伤处置门诊服务水平,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广东省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工作指引(2015版)》以及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切实加强揭阳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揭市卫函﹝2019﹞4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设置
(一)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于2019年12月1日后不再开展狂犬病疫苗接种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注射服务。
(二)县人民医院设立甲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配备专(兼)职外科医生和护士,提供24小时服务。
(三)各镇卫生院(分院)设置乙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提供24小时服务,对无法处理的被严重咬伤患者,应开具转诊单,转至县人民医院狂犬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进行临床治疗和狂犬病暴露后处置。
二、规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管理制度
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要按照工作规范、工作指引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登记报告,加大健康宣传。
三、做好咨询服务
各犬伤门诊要保证咨询电话畅通,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犬伤门诊工作人员狂犬病防控及疫苗接种相关知识培训,提供上门和电话咨询的应对技巧和答疑释惑能力。
四、督导考核
县卫生健康局每年组织县疾控中心相关技术人员对全县各犬伤门诊开展一次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如发现被通报的犬伤门诊未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惠来县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一览表
惠来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7日
附件
惠来县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