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卫函﹝2020﹞52号
关于开展2020年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的通知
各镇卫生院(分院),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17家基层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6日,各卫生院具体督导时间见附件。
二、督导内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
三、督导对象
各卫生院。
四、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主要采取座谈汇报、查阅资料、抽查核实等方式。
五、督导组人员
督导组由局有关股室和各专业指导单位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卫生院要积极配合做好此次督导检查工作,提供的资料和数据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督导期间务必坚守各自工作岗位,确保督导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项目指导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开展督导,务必做到实事求是查找短板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与建议;各卫生院(分院)要高度重视,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及时有效有序开展。
(三)各指导单位根据督导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12日前报送局公卫项目办。
附件:惠来县2020年第三季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督导时间安排
惠来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
惠来县2020年第三季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督导时间安排
备注:时间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