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人民政府,县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接市通知,现将《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2022年广东省、市三防行政责任人和省管水利工程、省十大堤围、大中型水库、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报》(粤防〔2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行政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组织落实各项防汛防旱防风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
附件: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2022年广东省、市三防行政责任人和省管水利工程、省十大堤围、大中型水库、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惠来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