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国办发〔2024〕45号)、《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应急〔2024〕76号)和《关于下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在粤安置计划的通知》(粤应急〔2025〕39号)等文件规定,确定我县转岗退出消防员有1名。现对惠来县首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待安置岗位、量化评分、选岗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如对公示岗位和选岗方案有问题或者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惠来县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6610833。
附件:
1.《惠来县2024年12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拟安置岗位表》
2.《惠来县2024年12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量化评分表》
3.《惠来县2024年12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工作选岗方案》
惠来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附件1
惠来县2024年12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
拟安置岗位表
附件2
惠来县2024年12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量化评分表
附件3
惠来县2024年12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工作选岗方案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国办发〔2024〕45号)和《关于下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在粤安置计划的通知》(粤应急〔2025〕39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我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岗时间
2025年7月1日上午10:00。
二、选岗地点
惠来县应急管理局(详细地址: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道13号11楼)。
三、选岗对象
2024年12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地在惠来县的消防员,共1名。
四、参会单位
惠来县应急管理局、惠来县消防救援大队、惠来县公路事务中心
五、选岗顺序
此次采用赋分选岗,选岗排序由评分高者至低者依次选岗。
此次选岗1人,直接进行选岗。
六、选岗工作流程
1.在选岗会上,由各接收单位向转岗退出消防员介绍本单位基本情况、安置岗位工作性质、职责任务、薪酬待遇等情况,单位介绍结束后,退出消防员可以就相关问题向单位提问了解;
2.由转岗退出消防员进行自我介绍;
3.组织退出消防员进行选岗,每一位转岗退出消防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4.被选中安置接收单位作表态,就岗位有关情况与退出消防员现场进行确认,但不得拒绝接收;
5.确认无误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双方书面签订《转岗退出消防员公开选岗确认表》。
七、选岗规则
1.转岗退出消防员选岗顺序按照退出消防员转岗量化评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2.转岗退出消防员选岗必须本人参加,在《转岗退出消防员公开选岗确认表》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3.选岗结果将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转岗退出消防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在待转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转岗安置待遇。
转岗退出消防员公开选岗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