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场),县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转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揭安委办〔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12月20日全县安全生产暨2020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密组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确保岁末年初平安稳定。

惠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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