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场)、县直及省市驻惠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公布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揭医保〔2023〕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来县医疗保障局 惠来县财政局
惠来县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