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现公布鳌江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鳌江镇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663-629018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鳌江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以及信息公开平台的变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再次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时限、形式等内容,规范工作流程,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落实到位,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在镇政府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信息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涵盖组织机构信息、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办事指南、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
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2021年我镇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一年来,我镇严格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信息,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的案件发生。
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登记,编制职权目录并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严抓政务公开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
监督保障逐步强化。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积极参加县级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行。
截至2021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作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鳌江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不够深入,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等。今后将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村)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镇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