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
温馨提示
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取消新生儿随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政策。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其中,出生3个月内(含)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其出生到参保前发生的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出生超过3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二、参保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
三、参保缴费对象
本县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各级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在本市暂住一年以上,且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四、缴费方式
第一种方式:参保人可以带备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村(居)委缴交现金参保。各村(居)委村干部收到群众缴交参保现金后,即开具参保缴费收款收据给参保人。由各村(居)委村干部到税务机关进行批量缴费录入。
第二种方式:微信缴费
扫描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首次使用需实名认证)→“微办税”→“个人业务”→“城乡居民保险”→“城乡居民保险清缴” →“缴费”→“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信息→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成功。
第三种方式:粤税通缴费
打开“粤税通”小程序→“我的社保” → “城乡居民社保” →“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户籍信息”→缴费成功。
第四种方式:粤省事缴费
打开“粤省事”小程序→“服务”→社保→个人参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 →下一步--输入“户籍信息”→缴费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