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19〕60号)有关文件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其他事项”六个部分组成,同时在“惠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lai.gov.cn/)进行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县认真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修订版),根据《条例》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揭府办〔2019〕35号)等文件精神,组织、督促全县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并制订《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来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惠府办〔2019〕21号)文件,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我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形式。对我县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均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宣传栏、电视台进行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19年1月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86条。
(二)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
2019年1月至12月底,我县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6件,办理网民给省长留言5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赔偿、道路建设、教师山区补贴等民生问题,均依法依规回复申请人和网民。
(三)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财政预决算”栏目下,及时发布各部门2018决算,公布2019预算。
(四)围绕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力度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揭府办〔2019〕35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制订《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来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惠府办〔2019〕21号)文件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切实履行信息发布的安全审查职责。
(六)做好政府网集约化建设。
按照省统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协调做好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积极推进集约化惠来分平台上线工作。把原集约化平台按时按质迁移到省集约化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缺少针对性的业务培训。
二是信息公开质量不高。部分部门重形式轻内容,缺乏统一工作流程和规范文本。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人员配置,发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
(二)加强工作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要研究出台操作性和指导性强的工作流程和规范文本。建立部门协调会商机制,针对复杂的案件,召开多部门进行会商讨论,反复讨论研究,直至达成一致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县尚未发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0年2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