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惠来县城镇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公共服务用地)
成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场),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土地价格管理,健全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体系,规范地产交易行为,根据《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林业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2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县开展了惠来县公共服务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了《惠来县城镇土地
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公共服务用地)成果》的编制,该成果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现予以公布实施。
该基准地价评估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县人民政府将根据土地市场变化,委托惠来县自然资源局适时对基准地价进行调整更新。
附件:1.惠来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公共服务用地)价格表
2.《惠来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公共服务用地)结果报告》《惠来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图》(请自行到惠来县自然资源局网站下载,网址:www.huilai.gov.cn/bmzz/hlxzrzyj/index.html)
惠来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有关部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省市驻惠有关单位。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印发
附件1
表 1惠来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公共服务用地)价格表
注:上表中地价为容积率1.0的平均地面价。
表 2惠来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公共服务用地)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