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惠来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场),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鉴于惠来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及机构改革后部分成员单位职能调整,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成员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提名人选胡锡潮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蔡伟鑫、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方允任副组长,柯永华(县发展改革局)、林英松(县公安局)、黄志存(县司法局)、李镇城(县财政局)、张灵国(县自然资源局)、韩子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吴泽灏(县水利局)、奚大华(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林楚勇(县公资办)、陈桂林(惠城镇)、林建伟(靖海镇)、林秋松(隆江镇)、胡泽旭(葵潭镇)、陈锡龙(神泉镇)、史锦宣(仙庵镇)、林坚彬(前詹镇)、方伟贤(周田镇)、林贞明(华湖镇)、林金得(东陇镇)、杨文锋(溪西镇)、胡伟君(岐石镇)、郑金氽(鳌江镇)、詹辉强(东港镇)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韩子坚兼任主任,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6682384)。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全县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指导、督促、协调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作为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的主体单位,负责做好该项目的建设。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可研报告的审批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治安问题的处理。
县司法局:负责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
县财政局:负责争取上级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政府采购,融资支持,并对建设资金进行统筹和监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报批和征用工作,协调处理各镇涉及管网建设相关问题。
县水利局:负责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污水管网中涉及水系改造等相关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负责争取上级以奖代补资金;负责项目环评工作;负责污水排放的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日常监督。
县公资办(PPP办公室):负责做好与项目主体单位实施PPP模式。
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主体单位,负责全面做好项目建设。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