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惠来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惠来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场),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惠来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制约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肖辉生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提名人选、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胡锡潮同志任副组长,蔡伟鑫(县政府办公室)、陈健新(县委组织部)、黄龙军(县委宣传部)、林锦虹(县发展改革局)、吴拓(县教育局)、蓝美如(县科技局)、唐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林英松(县公安局)、林水木(县司法局)、王伟生(县财政局)、张灵国(县自然资源局)、方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蔡和立(县交通运输


 

局)、胡武坚(县农业农村局)、林轶伦(县文广旅游体育局)、林创生(县卫生健康局)、吴少武(县市场监管局)、黄汉松(县统计局)、林俊新(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蔡剑洪(团县委)、陈雪慧(县妇联)、方义生(县供销联社)、方奕群(邮政惠来分公司),各镇人民政府(区、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方允同志兼任。成立垃圾分类工作专班,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由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各地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及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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