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惠来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场),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惠来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
(二)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
(三)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黄伟群 副县长
副组长:蔡伟鑫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坚伟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少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林英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胡武雄 县法院刑庭庭长
梁泽利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林武华 县文明办副主任
江清溪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林大勇 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吴婵珍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林汉坚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文利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列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少武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各镇(场)要建立本辖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辖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