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惠来县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惠来县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场),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鉴于惠来县农业保险工作小组部分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该工作小组成员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郑海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黄宇钊  副县长

成  员:黄汉羽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金融办主任

陈翰易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司法局局长

王伟生  县财政局局长

洪楚雄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春荣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吴泽灏  县水利局副局长

施坚贵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秀君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戴文标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二级主任科员

黄  卫  县气象局副局长

高宏生  揭阳银保监分局惠来监管组负责人

许岸丽  县地震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一)工作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统筹研究推进全县农业保险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镇(场)、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我县农业保险目标任务。

(二)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财政局负责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日常协调工作,制定完善农业保险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对农业保险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按照深化县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要求,落实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农业保险奖补资金安排,加强预算资金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完善农业保险工作考核机制,将考核情况纳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推动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险种增品,指导农业保险防灾减损工作,提供农业保险需求及生产基础数据,指导基层协保体系建设,协助保险机构开展承保、理赔定损工作,做好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

3.揭阳银保监分局惠来监管组负责对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符合辖区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目录;指导保险机构开发推广适合地方实际的农业保险产品;指导保险机构完善灾前防范和灾后理赔操作规范,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对保险机构农业保险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4.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提供已布点品种的成本、价格、产量等相关数据。

5.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做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开展洪水、干旱风险区划研究,为保险机构承保理赔提供数据支持和洪水干旱灾害评估支持。

6.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农业农村相关统计数据,支持开展农业保险创新。

7.县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农村住房保险推动相关工作。

8.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按各成员单位需求整合农业保险相关数据,为成员单位提供农业保险数据信息支撑。

9.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负责森林保险推动工作;协助保险机构开展森林保险承保、理赔,指导保险机构做好防灾减损,做好森林保险宣传和培训工作。

10.县地震局负责开展全县地震风险研究,风险区划制定、历史灾害数据分析整理、未来灾害发展预测等相关工作,为保险机构承保理赔提供数据支持、权威震灾等级和地震灾害评估服务。

11.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及数据,完善气象站点建设,指导推动气象指数保险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日常工作由该局承担。任务完成后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二)工作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业保险有关政策和问题,认真落实工作小组确定的任务,及时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意见。

(四)工作小组办公室遇紧急或重大任务时,视情况召集有关成员单位派员短期集中办公,协同推进有关工作。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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