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同时在“惠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lai.gov.cn/gkmlpt/annualreport#7867)”进行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揭府办〔2020〕64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制订《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来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惠府办〔2020〕46号)文件,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我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形式。对我县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均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公开宣传栏、电视台进行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20年1月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

(二)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

2020年1月至12月底,我办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8件,办理网民给省长留言8件,主要涉及土地征收赔偿、违建乱建、宅基地分配等民生问题,均依法依规回复申请人和网民。

(三)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财政预决算”栏目下,及时发布各部门2019决算,公布2020预算。

(四)围绕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力度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揭府办〔2020〕64号)等文件精神,我办制订《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来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惠府办〔2020〕46号)文件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县政府办公室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切实履行信息发布的安全审查职责。

(六)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揭府办〔2020〕59号)的要求,我办认真组织、协调做好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的内容,确定每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的县级牵头部门,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上接市级,下接镇(场),扎实完成全县26项试点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的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19

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1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16219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员配置缺乏。由于政务公开工作量大,人员较少,有时无法适应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要求。

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答复未够规范。由于没有政府信息依申请答复的规范性文本,对一些政府信息依申请答复还不够规范。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人员配置,发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我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20〕4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的办理工作。

(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根据《条例》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针对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办尚未发现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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