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来县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来县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场),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惠来县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惠来县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六届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关于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部署和《惠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惠府〔2021〕8号)文件精神,依法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切实整治生猪屠宰和肉品经营领域乱象,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吃上‘放心肉’”的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责任意识,强化部门联动,紧盯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注重方法方式,落实落细措施,真刀真枪解决问题,着力规范生猪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生猪屠宰经营行业管理秩序,确保全县肉食品质量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持续保持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力争在重点风险区域、重点监管目标和重点违法行为打击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进一步规范全县生猪屠宰经营行为,提升生猪屠宰经营行业管理水平。

(一)坚决整治非法私设生猪屠宰场(点)。自2021年7月,全县生猪屠宰已实现集中定点规范化屠宰,按照“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检验、冷链配送、乡镇分销”的模式,所有私宰点和过渡点一律关停拆除。近期,我县个别镇(场)仍存在生猪私宰的现象,各镇人民政府(场)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全面组织开展生猪非法屠宰场(点)清理整顿,一经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要迅速组织执法队伍进行查处、关停并清理违法场所。

(二)坚决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交通道路周边、已取缔的私宰点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区域的排查和巡查力度。对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对群众举报的私屠滥宰线索要集中力量进行核查处理,确保排查不留盲区,违法线索件件有核实。

(三)坚决整治肉品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加强对肉品市场等售肉档口的监管,严把肉品市场准入关。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应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厂,并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证明、肉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检验验讫印章。严禁采购、加工、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销售非法肉品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上旬)。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普及生猪屠宰和肉品经营法律法规知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为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2年3月)。各地、各相关部门对本地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本地区生猪屠宰及肉品经营情况,系统梳理、科学研判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隐患,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三)重点整治阶段(2022年4月至5月)。根据排查掌握的有关情况,从生猪屠宰与市场监管两端发力,开展行业整顿清理,规范屠宰行为。联合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肉品经营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全力整治屠宰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生猪屠宰行业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实行边查边整治,一经发现问题线索,依法及时处理。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在集中排查整治基础上,全面总结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及肉品违法违规经营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着力在规范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进行完善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充分发挥执法队伍作用,强化巡查监管,加强对城乡私屠宰滥宰窝点的查处,从源头上加大打击私屠滥宰力度,切实履行好属地属事管理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部门联动。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食品集团、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积极开展联动执法,加大对生猪屠宰、肉食品加工、生猪产品经营等生猪产品全链条各环节检查力度。要协同作战、齐抓共管,联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开展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并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办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督导问责。县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镇(场)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私宰场(点)、群众举报私宰场(点)线索进行巡查、督导;对私屠滥宰问题严重、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镇(场)将进行严肃问责。从4月1日起,若再发现无证私宰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现代传媒,通过开设宣传专栏、粘贴图文标语、举办清拆生猪私宰场(点)现场会、涉案人员现身说法、曝光违法案件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报道打击生猪屠宰经营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通过设置举报电话,检举违法违规屠宰经营行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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