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惠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场),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管理,结合机构改革职能的调整,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和《揭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揭府〔2021〕33号)的规定及《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揭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揭府办〔2022〕12号)的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可以本单位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列入清单范围的单位,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所属主管部门或者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制定。
二、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设置变化情况,有关单位可以向县司法局申请加入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由县司法局会同县委编办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三、制定主体确有必要就行政管理事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揭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定的程序制定。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
惠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一、县政府
1.惠来县人民政府
2.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县政府部门
3.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惠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4.惠来县教育局
5.惠来县科学技术局
6.惠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惠来县商务局)
7.惠来县公安局
8.惠来县民政局
9.惠来县司法局
10.惠来县财政局(惠来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11.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惠来县自然资源局(惠来县林业局)
13.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惠来县交通运输局
15.惠来县水利局
16.惠来县农业农村局(惠来县乡村振兴局)
17.惠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8.惠来县卫生健康局
19.惠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惠来县应急管理局
21.惠来县审计局
22.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惠来县知识产权局)
23.惠来县统计局
24.惠来县医疗保障局
25.惠来县信访局
26.惠来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7.惠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28.惠来县残疾人联合会
29.惠来县地震局
30.惠来县气象局
31.惠来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四、其他单位
32.惠来县保密局
33.惠来县档案局
34.惠来县公务员局
35.惠来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36.惠来县侨务局
37.惠来县台港澳事务局
38.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惠来分局
五、镇政府
39.惠来县惠城镇人民政府
40.惠来县靖海镇人民政府
41.惠来县隆江镇人民政府
42.惠来县葵潭镇人民政府
43.惠来县神泉镇人民政府
44.惠来县仙庵镇人民政府
45.惠来县前詹镇人民政府
46.惠来县周田镇人民政府
47.惠来县华湖镇人民政府
48.惠来县东陇镇人民政府
49.惠来县溪西镇人民政府
50.惠来县岐石镇人民政府
51.惠来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52.惠来县东港镇人民政府
53.惠来县侨园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