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惠来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场),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加强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县政府决定建立惠来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我县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各地、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及时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的其它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肖辉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召集人:蔡汉春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黄伟群 副县长
陈少华 县法院院长
成 员:蔡伟鑫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荣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出版局
(版权局)局长
张本真 县法院副院长
梁泽利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 伟 县教育局局长
黄娘俊 县科技局局长
唐 鹏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党组书记
林英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翰易 县司法局局长
王伟生 县财政局局长
林少明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朝泽 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局长
洪楚雄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轶伦 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局长
吴少武 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高宏生 揭阳银保监分局惠来监管组副组长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召集人批准。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由吴少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领导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联席会议的日常联络。
(三)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研究联席会议议题和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也可邀请有关领域专家参加。
(四)联席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分工负责、充分协商、会议决定的原则审议事项,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实施。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