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由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司司长洪宇带队的国务院安委办第一督导组到我县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督导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强调要深刻汲取北海“112”国家管网集团北海LNG有限责任公司着火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营。省安委办有关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儒生,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柳沐荣,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郑海涌及市、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等陪同了督导工作。
当天下午,粤东液化天然气负责人仇山珊向督导组介绍粤东液化天然气项目的工作进展、接收站工艺流程、应急处置管理等工作情况,陪同督导组人员前往油罐储存区、中控室等实地检查。
实地检查后,督导组在该企业召开反馈会,肯定该企业先进的装备以及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向该企业反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督导组要求: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坚决遏制事故发生;要汲取北海“112”国家管网集团北海LNG有限责任公司着火事故教训,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提升自动化水平和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马儒生在反馈会上代表市、县做表态发言。表示一定会认真对待督导组提出的每个问题,举一反三,协助解决企业运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消灭存在的安全隐患;市、县两级各有关单位也要认真落实督导组反馈的意见,指导监督企业全面落实整改,坚决遏制危险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