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共青团惠来县委员会决算公开

共青团惠来县委员会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共青团惠来县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共青团惠来县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惠来县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惠来县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妇联的决议及部署,制订各个时期团员青年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团委开展工作。

2.组织、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现代科技知识、法律法规等,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及综合技能,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

3.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指导各乡镇团委和县直团组织、基层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和团员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团员队伍发展、团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策划并实施全县大型青少年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县共青团信息宣传工作。
  5.负责青工、青农战线先进青年人物、先进青年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县青年文明号的创建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青年开展科技学习、参与实用技术培训,指导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6.负责全县希望小学的争取、建设资金的筹集、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办理希望工程助学金的管理和划拨工作;负责上报希望工程救助对象;办理希望工程办公室日常事务。
    7.指导全县少先队工作;负责少先队组织发展工作;倡导并指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少先队活动;加强对少先队辅导员配备、培训、表彰工作的指导;推进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与发展等。
  8.负责开展青少年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负责营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贯彻实施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1人,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学少部。

第二部分   共青团惠来县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惠来县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共青团惠来县委员会2015年度总收入61.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61.79万元,比年决算数减少8.34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地方预算制度,厉行勤俭节约;二是人员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共青团惠来县委员会2015年度总支出61.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1.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2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及日常机关运行经费,比年决算数减少11.29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地方预算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及人员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禁毒管理,年决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禁毒管理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0.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36.0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共青团惠来县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69万元,增长38.34%;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及活动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共青团惠来县委员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1.79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69万元,增长38.34%;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及活动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58.2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及日常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禁毒管理;住房保障支出0.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住房公积金。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共青团惠来县委员会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预算3.1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8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3万元的10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培训及接待任务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万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占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2万元,2015团县委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及应急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团县委发生国内接待 39次,接待人数共195主要包括上级单位、其他相关单位及青年企业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1万元,比减少1.61万元,降低9.63%。主要原因是:活动项目及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412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公务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2010年1月6日登记购买,原价值239144元,净价值239144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没有预算绩效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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