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旅游局2015年部门
决算批复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惠来县旅游局概况
主要职责
惠来县旅游局是主管全县旅游行业管理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其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计划;
2、制订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培育和完善我县旅游市场,负责我县旅游产品的宣传和促销;
3、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和建设;
4、负责监督落实各景区景点及各旅游企业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各景区景点和各旅游企业里有设施的质量管理;
5、加强旅游业的管理、整顿、规范;
6、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省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四个股室,分别是:人秘股、业务股、财务股、审计股。
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编制15人,离退休人员9人。
惠来县旅游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第三部分 惠来县旅游局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
(一)2015年总收入167.75万元,总支出16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7.75万元;年初预算总收入127.27万元,总支出127.27万元,比增40.48万元,增长原因:1、省市旅游局年底发给旅游扶贫资金7.5万元;2、县政府拨给葵阳公园工资经费22.48万元;3、2015年增资、增加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缴费10.5万元。
(二)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对比:2015年总收入167.75万元;总支出167.75万元;2014年总收入138.22万元;总支出138.22万元;比上年增长29.53万元。增长原因:1、省市旅游局2015年底发给旅游扶贫资金7.5万元;2、比2014年增加工资及社保缴费10.5万元;3、其他经费11.53万元。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3.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支出2.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2.95元,节约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度支出3.01万元,2015年度比上年节约0.16万元,接待费2015年度接待15批次,接待25人,支出0.46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度持平;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7.75万元
(2)2015年度基本支出132.25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13.79万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增加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缴费。
(3)2015年度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0.64万元,比上年增加12.65万元,增长14%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及上缴社保、医保、住房公积
(4)2015年度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60万元,比上年增加1.38万元,主要是因为各项价格增长。
(5)2015年度项目支出3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资产占用情况
在使用固定资产其中:
(1)办公用房410平方米原值408126元。
(2)公务用车一辆原值120000元。
无其他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了新成效,我局领导非常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这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对上级做出的批示和下发的预算批发非常的关心,一些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做得不够全面,有待提高和完善。
在新的一年,我局将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做好预算管理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
第四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人员经费: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4.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车补)、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及其他支出。
5.项目支出:指(1)葵阳公园维护费用;(2)景区旅游厕所建设(省旅游扶贫项目)。
惠来县旅游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