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决算
惠来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制度,收集和综合整理相关服务业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管理镇(场)统计工作站站长,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地、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配合做好市对我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各镇(场)、县直部门相关指标数据的收集、审核并参与考评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本部门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秘书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农业财贸股、工业交通股、基建劳资股、能源统计股。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1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股长5名、副股长2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县统计普查中心编制5名。
惠来县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0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0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0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0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表08表)
惠来县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156.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06万元。
二、2015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支出总计14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37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53万元。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8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71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2.56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0.28万元,完成预算9.38万元的109.60%。其中:公务车辆运行和维护费决算为7.90万元,公务接待费2.38万元。接待批次60次,接待人数476人;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及印刷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15年支出总计14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37万元,系保障我局开展统计工作各项支出;主要是联网直报、投入产出调查经费、统计培训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万元;是我局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主要是1%人口抽样调查。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惠来县统计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