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大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及情况说明

惠来县人大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职能是处理县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其他内设机构工作,负责县人大机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隶属县财政,会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县核定编制21名(不含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至201612月末在职人员38人(含常委会副主任、委员),离退休35人。 

三、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支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年度收入总体情况:县人大办2016年度总收入578.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63.63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97.8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今年为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之年,人大会议及其他人大事务支出费用增加。 

2)其他收入14.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主要原因是因代表视察活动需要,上级人大增加拨入补助经费。 

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县人大办2016年度总支出57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3.8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及人大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中205.48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今年为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之年,人大会议及其他人大事务费用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说明。 

1、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县人大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6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拨款收入563.6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07.35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今年为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之年,人大会议及其他人大事务支出费用增加。 

2、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县人大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6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拨款支出573.8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17.53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今年为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之年,人大会议及其他人大事务支出费用增加。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人大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2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各项指标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2万元,占67%,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占3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2万元,我办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一辆为本部门固定资产,一辆为县政府调配给县人大机关暂时使用的公务用车,都为一般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组织开展调研、检查、视察等活动和接送代表及机关人员参加各类会议。 

2)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代表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共接待38批次,总人数1533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87万元,比上年增加159.15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今年为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之年,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及代表工作支出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费用。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为本部门固定资产,价值28.5万元,其中一辆为县政府调配给人大机关暂时使用的公务用车,都为一般公务用车,价值共为85.4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价值共为49.7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暂时未有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uploads/kindEditor/file/1529588488497.jpg/uploads/kindEditor/file/1529588499965.jpg/uploads/kindEditor/file/1529588509079.jpg/uploads/kindEditor/file/1529588518878.jpg/uploads/kindEditor/file/1529588533573.jpg/uploads/kindEditor/file/1529588547110.jpg/uploads/kindEditor/file/1529588561288.jpg/uploads/kindEditor/file/1529588575465.jpg/uploads/kindEditor/file/1529588585789.jpg/uploads/kindEditor/file/1529588595629.jpg/uploads/kindEditor/file/1529588605618.jpg/uploads/kindEditor/file/152958861496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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