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

惠来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惠来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惠来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直属副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的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县城区垃圾压缩中转站(点)的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县城区街道、道路及环城河的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履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管理职能等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单位人员定编139名,内设人秘股、业务股、卫监股(市容环境卫生监察队)3个股,至20151231日,实有在编人员135人。目前,县城区列入清扫、保洁服务区域面积约82.66万平方米,日收集垃圾近230吨。

 

第二部分  惠来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2016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惠来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46.30万元,比上年增加207.84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工资经费增加及新增环卫管理范围纳入预算。支出预算1246.30万元,比上年增加207.84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工资经费增加及新增环卫管理范围纳入预算。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07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21.64%,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2万元,比上年减少1.18万元,下降28.78%,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2.15万元,比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10.23%,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1.58万元,比上年增加39.66万元,增长17.10%,主要原因是环卫管理面积增加,相应预算增加。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电费10万元,邮电费4万元,工会经费0.15万元,会议费1.88万元,培训费1万元,维修费60万元,专用材料费70万元,专用燃料费90万元,劳务费26.28万元,公务接待费2.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2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洒水车及垃圾装载货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没有涉及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

                                 

                                   惠来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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