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
惠来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制度,收集和综合整理相关服务业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管理镇(场)统计工作站站长,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地、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配合做好市对我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各镇(场)、县直部门相关指标数据的收集、审核并参与考评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本部门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秘书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农业财贸股、工业交通股、基建劳资股、能源统计股。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1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股长5名、副股长2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表7)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表8)
九、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10)
十 一、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情况表(表11)
2016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26万元,比上年度104.72万元增加了3.38%,主要原因是工资等人员支出增长。2016年预算基本支出数98.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83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2.1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商品服务支出11.07万元,比上年下降了0.19万元。
二、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0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0万元,公务接待费2.12万元,会议费1.8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会议费1.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0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单位未有预算政府采购事项。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已按财政部门要求统一公开的格式在规定的网站及时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名词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三、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四、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