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部门预算

惠来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惠来县总工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1组织全县各级工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建设职工之家,在各基层工会积极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并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3、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为提高全县工会干部的政治素质,举办全县工会干部培训班。

4、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

5、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6、组织和动员企业工会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县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

7、积极开展“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慰问送温暖工作。

8、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9、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做好工会财务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10、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惠来县总工会内设一二部:即办公室、生产生活部、宣教部。

二、惠来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3.12万元,比上年增加 3.81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工资经费增加;支出预算173.12万元,比上年增加3.81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工资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6.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不变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基本支出173.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3.02万元)。

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费2.66万元、印刷费2.0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0.90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差旅费1.50万元、维修(护)费3.10万元、会议费12.80万元、培训费6万元、交通费:5.1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5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会在2016年,预算中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支出经费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有于一般公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公开情况

2016年,我会没有涉及项目的基金预算情况。

四、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行政运行:财政拨给单位行政人员工资,费用等经费。

事业运行:财政拨给工会属下单位人员工资、活动经费等。

其他教育支出:财政拨补教育系统工会经费差额

惠来县总工会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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