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1、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负责对惠来县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除应由上级登记注册外)的登记注册;依法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对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其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市场中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标准化工作。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职能;授理消费者投诉等工作。


2、机构基本情况及人员编制


我局为惠来县人民政府直属行政单位,其行政及财务隶属于惠来县人民政府。内设有十六个股,一个直属行政单位,派出机构10个,带来单位2个。编制人数为259人,其中:其中行政编制206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6名,后勤服务人员数31人,事业编制(财政核拨)6名。


 


第二部分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73万元,相对2016年略有增长,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工资经费增加、新录招公务员正常预算和下属单位的正常预算;支出预算2573万元,相对2016年略有增长,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工资经费增加、新招录公务员正常预算和下属单位的正常预算。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1.04万元,比上年增加24.84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正常压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会议费18.4万元;公务接待费17.28万元,比上年减少6.06万元,下降26%;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4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2.5万元,增长38%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55万元,相对2016年略有增长,主要是新录招公务员正常预算和下属单位的正常预算;其中:办公费95万元,印刷费36万元;手续费2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25.36万元;物业管理费165万元;差旅费32万元;维修费185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18.4万元;培训费53万元;公务接待费17.28万元;被装购置费11.6万元;劳务费36万元;委托业务费95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福利费3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万元等。


  1. 政府采购预算说明:本年度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涉及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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