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表

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表

 

一、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部分职责、机构设置

惠来县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是2002年机构改革,由原惠来县乡镇企业管理局改制更名的正股级事业单位,行使乡镇企业管理职能,归属惠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领导,经济实行独立核算,人员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相应核拨。办公室定事业编制13台,领导职数3名,现有工作人员8名,退休人员12名。

机构设置:本单位独立核算单位1个。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8.97万元,比上年增加1.82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9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93万元。其中:办公费5.9万元,印刷费2.8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52万元,邮电费0.49万元,交通费1.4万元,会议费0.98万元,培训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7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占有使用国有资产。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惠来县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切实加强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资金使用按照“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等原则,各项资金支出做到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费用。包括:一是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等,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惠来县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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