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惠来县旅游局部门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惠来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惠来县旅游局是主管全县旅游行业管理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其具体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计划;
2. 制订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培育和完善我县旅游市场,负责我县旅游产品的宣传和促销;
3. 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和建设;
4. 负责监督落实各景区景点及各旅游企业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各景区景点和各旅游企业里有设施的质量管理;
5. 加强旅游业的管理、整顿、规范;
6. 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省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四个股室,分别是:人秘股、业务股、财务股、审计股。
(三)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编制15人,离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1表)
2. 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2表)
3. 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预算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7表)
8.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预算8表)
9.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9表)
10.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11.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1.96万元,比上年增加12.14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增加,物价增长;支出预算151.96万元,比上年增加12.14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增加,物价增长。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惠来县旅游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车运行费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29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办公费2.2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47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58.65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建筑物410平方、公车一辆及新增办公设备一批,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房屋建筑物40.81万元、公车一辆12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84万元,2016年新增办公设备一批5.84万元。无发现其他资产占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以实现绩效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在新的一年,我局将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做好预算管理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
第四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1. 人员经费: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 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车补)、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及其他支出。
惠来县旅游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