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县直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直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划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2、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好对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
3、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做好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4、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监督,指导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中心组学习并检查落实情况;了解党员和群众对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向县委汇报。
5、审批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
6、审批县直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
7、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8、审批县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受县纪委委托对县直单位科级党员干部的违纪的处分;提出审议意见,审批(议)有关部门股级以下(含股级)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查处有关部门的股级以下(含股级)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违法案件。
9、依法负责县直单位党代会、人代会选举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一)人秘组,组长1名,工勤1名。
(二)纪工委(监察室),主任1名。
(三)武装部,部长1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5.7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3.3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其中:办公费4.52万元,印刷费2.8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2.0万元,维修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占有使用国有资产。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县直工委没有涉及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行政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费用。包括:一是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等,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惠来县直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