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负责对惠来县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除应由上级登记注册外)的登记注册;依法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对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其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市场中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标准化工作。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职能;授理消费者投诉等工作。
(二)机构基本情况及人员编制
我局为惠来县人民政府直属行政单位,其行政及财务隶属于惠来县人民政府。内设有十六个股,一个直属行政单位,派出机构10个,带来单位2个。编制人数为259人,其中:其中行政编制206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6名,后勤服务人员数31人,事业编制(财政核拨)6名。
第二部分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本部门收入预算2643万元,比上年增加70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工资经费增加、新招录公务员正常预算和下属单位的正常预算;支出预算2643万元,比上年增加70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工资经费增加、新招公务员正常预算和下属单位的正常预算。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1.0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7.2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45.36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28万元,上年预算减少127元,减少9%,主要原因是正常压减。其中:办公费54万元,印刷费36万元,手续费2.1万元,水费12.11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25.45万元,物业管理费178万元,差旅费47万元,维修费150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18.4万元,培训费45.3万元,公务接待费17.28万元,劳务费45万元,委托业务费78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福利费2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万元等。
政府采购预算说明:本年度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涉及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