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责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惠来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县范围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 机构设置
县编委核定编制人数69人,其中机关编制38人、工勤4人、事业编制27人;内设秘书股、就业促进股、培训教育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养老失业保险股、医疗保险股、财务与基金监督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公务员管理股、人事股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属下有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再就业指导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个事业单位。
三、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增减情况
1、收支总体情况:惠来县人社局2018年预算收入45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3万元;预算支出45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万元。
2、收支变动原因:2018年预算收支比2017年预算收支增加33.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万元。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为5.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支出5.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
2、其他收入:指存款利息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