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惠来县市场物业管理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惠来县市场物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惠来县市场物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惠来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在1999年7月份工商物业脱钩后,成立市场物业管理局,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自收自支。其中22名事业编制经费由县财政拨付。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市场物业开发和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各类市场的规划及创文创卫,主管负责审批、报批市场和建设项目的业务,根据县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做好实处的开发、建设和配套工作,负责老市场及设施的改造,批准临时性集贸市场设置,提供配套等服务。组织实施管理;(三)实施对市场日常事务和物业管理,做好招商招租,摊位安排,收取临时摊位服务配套费,租金收取,商品摆卖、保安、消防、供水、供电、卫生等日常事务,清理整顿占街为市,占道集贸,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城东所,城西所,城南所,葵梅所,洋美所,葵潭所,东港所,歧石所,华湖所,沃角所,隆江所。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局机关内设人事秘书股、物业管理股、基建管理股、财务股、监察股、安全股等共6个股室。
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编制共37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18.19万元,比上年增加8.33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长3.33万元,事业收入增加5万元;支出预算718.19万元,比上年增加8.33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8万元,比上年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7.60万元,比上年增加14.66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维护费的增加。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7.5万元,邮电费4.5万元,差旅费3.8万元,会议费2.6万元,福利费10.5万元,日常维修费46.7万元,租赁费24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2387.4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流动资产2329.96万元,固定资产57.51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银行存款507.70万元,其他流动资产830万元,应收账款889.17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涉及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惠来县市场物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