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惠来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

惠来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省关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要求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有关规定,县法制局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编制了《2017年度惠来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部门要按照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程序的要求,根据《揭阳市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会同有关单位认真起草《2017年度惠来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项目的实施草案。

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时,必须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承办项目实施的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四、县法制局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的指导工作。

五、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将纳入各承办单位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附件:2017年度惠来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6

附件

2017年度惠来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承办单位

1

关于惠来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关事项

县卫生计生局

2

关于惠来县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有关事项

3

关于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有关事项

县文广新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有关部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省市驻惠有关单位。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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