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服务承诺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3 10:14:00
(一)咨询服务
我局接受规划建设管理事项的咨询服务:建设方及申请者前来我局了解有关规划及报建等业务方面的问题,我们给予热情接待、详细介绍;对其他有关方面问题的咨询,我们也尽最大努力帮助指明方向。
(二)申办手续服务
申请人(单位)向我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手续,对符合规划及有关规定要求,有关手续齐全的,我局按程序予以认真及时办理,并在规定的办结时限内办结,绝不拖延。
(三)建设过程服务
建设方投资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碰到障碍或疑难需要我局协助解决的,我们坚持做到随叫随到,属我局职权范围内的责无旁贷给予解决;超过责权范围的,我们也尽力协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四)接受监督
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不管何人,若出现无尽职或故意刁难建设方及其他申请者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我局诚恳地接受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663)66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