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葵潭镇部门预算公开

2018年葵潭镇部门预算公开

2018年惠来县葵潭镇人民政府

部门预算及基本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惠来县委办公室、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来县乡镇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惠委办[2001]5号)文件精神,葵潭镇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如下:

(一)党委部门

   1、组织: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党校等工作。

   2、宣传: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统战:负责统一战线和宗教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负责秘书、资料、人大、政协日常工作,法制、计划、统计、信访、保密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2、经济建设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负责研究、制订经济工作发展规划;抓好内外贸、工业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乡镇企业经济活动,协调税务、工商、金融、保险、供销、粮食、电信、邮政、商业、供电、供水等部门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组织财政收入以及镇机关、事企业单位审计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侨务、侨联、残联等工作。

   4、农业办公室,负责农口工作,包括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林、水、牧、渔、“三防”等工作。

   5、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6、综治信访维护中心,负责联系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整合镇信访、综治等资源,主要负责法制宣传、社会管治、矛盾排查、纠纷调处、接待来访、应急处置、治安防控等工作。

   7、城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房产、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

   此外,按有关规定设置下列机构:

   1、人民代表大会;

   2、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合署);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3、人民武装部;负责武装工作;

   4、共青团;负责共青团工作;

   5、妇女联合会;负责妇女工作

   6、工会委员会;负责工会工作。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 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 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空白表)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九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白表)

   表十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空白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部门决算总收支2979.77万元,比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2625.11万元,增加354.66万元。其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4.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2016年度增长24.1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2016年度减少89.7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由政府性基金拨款的基本农田保护资金本年度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另外本年度在禁毒、创文创卫等项目中加大支出力度。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1万元,相比2016年减少69.66万元,减少4.41%。 原因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719.87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2018年收入预算比上年减少34.13万元,原因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2018年支出预算1719.87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2018年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34.13万元,原因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2018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19.8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1.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8.27万元。

    其中,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指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支出428.27万元。比2017年决算支出减少109.8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办公费105万元,印刷费70万元,电费29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13万费,维修费105万元,会议费7.13万元,培训费2.78万元,接待费6.08万元,公车维护费2.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

    2018年会议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49万元,其中会议费7.1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28万元,公务接待费6.08万元。与2017年度会议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保持不变。

四、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度我镇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在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车辆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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