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潭镇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提醒书

葵潭镇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提醒书

葵潭镇广大居民朋友们:

您好!

在看到这封提醒书时,请您提醒身边的亲人、朋友和同事,及时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费。因为身体健康是人最宝贵的财富,而疾病是每一个人都可能遇到的风险。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是各族群众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到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宣传、共同参保,共建有序保障体系,共享美好生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一项惠民政策,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真正实现人人“老有所养”。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减少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建立的一项惠及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具有个人缴费少、财政补助多、待遇标准高的特点,真正实现“病有所医”。

 

然而,我们在社保经办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由于家长或子女的疏忽,没有及时缴纳养老、医疗参保费,导致他们无法及时享受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有时,高达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大额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只能自行承担,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和健康,现将相关事宜提醒告知全镇广大群众:

一、参保范围

1、本镇户籍的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居民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儿,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人年最低缴交120元。

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每人年缴费180元。

参保缴费后,各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可享受门诊看小病,住院看大病, 慢性病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和生孩子等一系列惠民政策。

三、缴费时限

缴费时间2018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

四、参保缴费形式

参保人参保缴费时,原则上应当以家庭为参保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登记、造册,办理参保手续,并由村(居)民委员会代收代缴保险费。

 

 

葵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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