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党(总)支部开展 “六个规范化”活动的通知

 

 

 

 

 

岐委〔20184号

 

关于在全(总)支部开展

“六个规范化”活动的通知

 

党(总)支部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打造新时代坚强战斗堡垒,根据《中共惠来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展“六个规范化”活动的通知》(惠组通〔2018〕1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各党(总)支部开展“六个规范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市委“一四四”和县委“一三三四”工作思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走正道、出实绩”为主题,推动活动场所规范化、班子建设规范化、组织生活规范化、党员管理规范化、党员发展规范化、台账资料规范化,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引导广大党员提升党的意识、创业意识、科学意识、较真意识、担当意识“五种意识”,提高组织力、执行力、公信力、影响力、自控力“五力”,努力把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为把我县打造成为揭阳副中心和新的发展极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活动场所规范化

1.有相对固定的支部活动阵地。有条件的党支部应建设固定的党员活动室,条件有限的可与会议室共用,挂“会议室”和“党员活动室”等标识牌;办公条件不允许的,也可2个以上党支部共建一个党员活动室。

2.有比较统一的活动室布置。活动室内应悬挂党旗,张贴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组织机构等制度牌。有条件的党支部,应配备相关电教设备,供党员学习使用。

3.有定期更新的学习资料。活动室应因地制宜设置学习宣传栏,配备资料橱(或书柜)和报刊架,及时更新宣传栏、报刊、党建杂志、书籍和台帐资料等。

(二)班子建设规范化

1.班子坚强有力。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作书面或口头述职1次。班子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民主决策,整体推进党支部各项工作。建立支委成员联系老党员或困难党员制度。

2.组织设置合理。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领导班子健全,委员缺额应及时补选。20名以上党员的党支部,应根据需要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3.工作推进有序。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讨论、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做到平时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开展党建工作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开展党建工作情况。

4.党务公开透明。设立党务公开专栏(或网站),及时反映支部活动情况,做到公开内容真实、齐全,公开程序正规,公开方式规范,公开时限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一致。

(三)组织生活规范化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全体党员集中上党课的,各党支部应做好党课记录。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

2.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组织生活会,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权利,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每年认真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对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党性不强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然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

4.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半年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和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党员管理规范化

1.建立学习教育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党章党规和党史学习。制订并严格执行党员学习制度,开展争创学习型党支部。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登记、有讨论题目、有专门学习记录本,不得以单位业务学习代替支部学习教育。

2.建立服务群众制度。拓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途径,结合实际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窗口服务行业党员应设立党员示范岗或党员先锋岗,实行挂牌服务。开展主题实践、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3.严格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应自觉按时足额缴交党费。党支部应落实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根据党员工资变动调整党费基数,每季度或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缴交一次党费,党费收缴台账记录规范,每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五)党员发展规范化

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揭阳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1.实行民主推优。确定入党申请人中为入党积极分子时,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2.严格培训制度。党支部要有计划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上级党委(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确定为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培训时间超过三年的,原则上必须重新培训。

3.严格政审制度。在组织接收前,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主要社会关系和直系亲属情况进行政审,对其现实表现、历史表现和政审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发展对象的政审综合材料。

4.实行公示制度。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前均要进行公示。

5.实行票决制度。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时,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票决结果要随同入党材料一并上报党委(工委)。

6.材料送审制度。支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前,应将材料送上级党委备案审核。

(六)台账资料规范化

1.计划和总结台账:

1)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工作小结和年终工作总结;

2)阶段性工作方案、计划和总结;

3)创建党建品牌实施方案、活动情况、总结汇报等;

4)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和总结。

 2.会议记录台账:

1)党员大会(党课)记录;

2)支委会记录;

3)党小组会议记录;

4)组织生活会记录;

5)政治理论学习教育记录。

3.党员信息管理台账:

1)党员名册、党费基数、党费收缴、党员活动经费管理等基础资料;

2)记录党员教育培训、奖惩、廉洁自律等情况;

3)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基本情况;

4)记录困难党员基本情况及主要慰问帮扶措施等;

5)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证明信、来信来访接待、党内统计年报等其它工作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六个规范化”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工程。要通过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推动党的活动制度化、教育管理正规化、党务工作程序化,充分发挥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专门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各级组织部门要经常性开展督查指导、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要加强考核,把开展“六个规范化”活动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中共岐石镇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

 

岐石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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