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粤建市〔201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反映。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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