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湖镇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摇珠公告2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5 20:09:38

华湖镇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摇珠

公  告

华新建公告[2018]25号

 

   华湖镇东福村前何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已经县会审通过,根据揭阳市委[2018]21号会议纪要和中共惠来县委办公室、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来县加快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指导意见> 的通知》(惠委办〔2018〕41号)精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摇珠选取施工单位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前何经联社雨污分流项目设计管网总长9263米,工程概算(建安费)291.95万元,施工期60天。

  2、选取施工企业方式: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承建方。

3、摇珠时间: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时。

4、摇珠地点:华湖镇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即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5、报名摇珠条件:申请人必须是惠来县新农村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库中片区施工企业。

6、公告期限:本公告有效期限3天,即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

7、摇珠项目以施工图概算价作为摇珠基价,以县财审造价降低10%的价格作为工程造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施工合同签订后可按摇珠基价拨付30%的项目资金,项目竣工验收结算扣留3%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1年后10天内返还清。

二、报名须知

1、公布之日起接受企业报名,本次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下午5时止。申请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到华湖镇农业办阅看工程图纸、预算等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接受施工企业报名。报名时应上交如下资料:

<1>施工企业介绍信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的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施工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是A4纸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华湖镇新农村建设项目摇珠申请报名资料“项目摇珠日期:2018年12月28日”及申请人全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摇珠单位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摇珠单位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2已在本镇报名提交过以上资料,完成我镇施工企业库备案的,本次报名只需提交:资料封面、介绍信、营业执照、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企业参加摇珠人员应于2018年12月28日上午9时40分前到摇珠指定地点签到,超过摇珠时间视为弃权,不参与本次摇珠。

4、在片区内承建项目数达到本片区项目总数1/6的施工企业不得报名参与摇珠。

5、施工企业通过摇珠中选后不得弃标。否则,视为自愿退出本片区企业库,无资格参与本镇今后新农村建设项目摇珠。

6、报名申请人如有疑问可向我镇相关工作人员咨询,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本次项目摇珠方法方式及工程项目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7、本摇珠公告在华湖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布时间3天(即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7日)。

8、联系方式

摇珠单位:惠来县华湖镇人民政府

报名联系人:吴骄弟

联系电话:13542200638

                      华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